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电动消费者王先生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消协投诉,自行自燃助力称其在2018年10月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车电池超充电花费了6000元,过质2022年6月在小区充电区域充电时,保期电池突然发生自燃,消协消费幸好小区保安灭火及时,电动未造成人身伤害,自行自燃助力但车架和电池已全部烧毁。车电池超充电随后,过质王先生找到厂家讨要说法并要求赔偿,保期厂方以电瓶车电池已过质保期为由拒绝。消协消费几番交涉后,电动赔偿事宜没有进展,自行自燃助力王先生遂向新北区消协求助。车电池超充电
接诉后,新北区消协魏村分局组织“党员先锋调解队”介入调查。经查,王先生购买电瓶车后,从未改装、维修过电瓶车,而且王先生经常在小区充电区域充电,电瓶车也没出现过任何问题,基本可排除车主使用不当引发自燃。厂家坚持:电池质保期3年,王先生所购电瓶车电池已出质保期,对于消费者损失虽表同情,但消费者赔偿诉求无法满足。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分析:产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产品质量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了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风险,以及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民法典》120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案中,由于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问题发生自燃,属于产品缺陷,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质保期没有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厂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经调解,厂方与王先生达成和解,向王先生赔偿损失3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不同,产品缺陷中的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侵权责任是以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判断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但产品瑕疵中的双方形成的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双方之前的权利义务的确定,都是基于合同产生的,从这个角度说,质保期实际上的法律性质是一个双方的合同约定条款,因此过了质保期有产品瑕疵的,商家可以免除瑕疵责任。因此,新北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能举证证明产品质量问题属于产品缺陷,就可以要求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张林保文案:李丹设计:李丹审核:李彦军声明:本文系转载自互联网,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铁甲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再次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
“废旧报纸应该扔进哪个垃圾桶?”“菜叶子怎么分类?”“废弃的食品包装盒属于什么垃圾?”为了增强辖区村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近日,来安县张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红马甲”们走村入户,走街串巷,深入 ...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冰柜漏水导致地板损坏的纠纷,经调解,冷柜厂家为消费者退款并赔偿地板损失2119元。据了解,2023年8月,梁女士花费700余 ...
金秋白露忆师恩携徒共铸工匠魂笑看当年敬茶处桃李不语又两人今天是第41个教师节还记得那些在生命中闪耀光辉的筑梦人吗从懵懂到开悟从校园到企业一位又一位辛勤的园丁精心打造学子的灵魂花园在鞍山钢铁有这么一群师 ...
“以前形容哪里乱,就说那里乱得像菜市场,像我们这样一天到晚、一年到头在菜市场里的经营户,感触很深。”近日,铜陵市铜官区幸福村菜市场经营户牛守伦得知全省开展“文明菜市”行动时高兴地说,“我们经营户举 ...
超300万人次观看!“深汕友农”品牌电商产地直播活动卖“爆单”!_南方+_南方plus“这款牛筋丸肉质紧实弹牙,咬下去还会爆汁!”“火龙果是纯甜的,现在下单刚好假期收到。”“宝宝们,这个羊肚菌煲汤、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