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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法修正草案:冒名顶替入学加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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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苏州永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10-03 05:26:56  【打印此页】  【关闭】

      2021年4月26日,教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法修罚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审稿、正草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二审稿等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案冒

      此外,名顶教育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替入草案加大了对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学加处罚力度,增加了对组织、大处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的教育处罚。

      教育法修正草案

      对冒名顶替入学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在规定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修罚法律责任的基础上,4月26日提请审议的正草教育法修正草案将相关表述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相衔接,并对这一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案冒

      一是名顶将冒名顶替行为表述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替入顶替他人取得的学加入学资格”。

      二是将责令冒名顶替者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的年限由“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修改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

      三是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的,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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